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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北京4月10日訊記者周芬棉 銀監會網站今日發佈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在出席博鰲亞洲論壇小微金融分論壇上發言。針對目前公眾關心的互聯網金融監管問題,閻慶民指出,對互聯網金融監管應做好四方面工作。
  即適度監管,制定基本規則,避免不公平、不平等競爭;分類監管,對互聯網金融進行不同類型的劃分;協同監管,減少監管的套利;創新監管,用互聯網技術提高監管有效性。
  互聯網金融包括的內容非常豐富,不僅包括各種“寶”,還包括眾籌、二維碼支付、網絡信用卡、P2P網絡借貸等等。尤其是P2P,發展迅速,規模巨增,而且已經出現跑路及諸多不規範問題。閻慶民首次明確,銀監會將根據國務院有關部署,承擔對P2P相關監管研究工作。  (原標題:應分類監管互聯網金融減少監管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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